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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甲*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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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甲*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?

广西甲*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?

1位于疏散出口分隔处的通道为广西甲*防火门;当使用功能确定需要用防火卷帘分隔时,应设置与邻近疏散出口疏散通道相连的甲*防火门;

4.用防护门代替广西甲*防火门时,其耐火性应满足甲*防火门的要求;不得用于平战结合公共场所的出口;

5.5.建筑物内附属12个消防泵房,应使用耐火等级不低于2.0h的隔墙和1.5h地板与其他部位分开,疏散门直达通道,疏散走道门采用甲*防火门。

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规范GB50067

4.4.2-3相邻两座一、二级耐火等级建筑,外墙耐火等级不低于2h,甲*防火门设置在墙上开口处,窗户或耐火等级不低于2h防火卷帘、水幕等防火设施时,其防火间距可减小,但不小于4m;

5.2.6防火墙或防火隔墙设置在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。设置时,应设置广西甲*防火门、窗或耐火等级不少于3h防火卷帘。

5.3.3除开放式车库和斜地板车库外,其他车库的车坡两侧应采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,斜坡进出口应采用水幕、防火卷帘或甲*防火门与停车区隔开;但当车库和车坡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,斜坡进出口不得设置水幕、防火卷帘或甲*防火门。

6.0.7.与住宅地下室相连的地下车库、半地下车库可借用住宅部分的疏散出口进行人员疏散;当不能直接进入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间时,应在车库与住宅部分的疏散出口之间设置连接通道。通道应采用防火隔墙隔开,车库通往通道的门应采用广西甲*防火门。